(1) | 本活動僅限「第一屆台灣百大米餐廳大賽」活動小組網站會員參與。 |
(2) | 每人限得獎乙次,不得重複中獎。 |
(3) | 請確認您所填寫的姓名、聯絡電話、EMAIL等資料均為正確,若因資料填寫不全或不正確者,以致延遲或無法確實聯繫活動通知或得獎相關訊息,「第一屆台灣百大米餐廳大賽」活動小組恕不負責任。 |
(4) | 得獎名單於活動網站公佈,並以得獎人於本活動所填寫之e-mail方式寄發得獎通知。得獎人未依指定時間辦理得獎程序者,或因資料填寫不全或不正確者以致無法聯繫者,則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 |
(5) | 本活動應由本人親自參與,不得由他人代為參加,或冒用他人資料,或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若有違反常理之異常狀況者,「第一屆台灣百大米餐廳大賽」活動小組有權取消抽獎或得獎資格。 | |
(6) | 參加本活動之留言文字,如有任何猥褻文字、惡意攻擊、廣告性質或一切與活動內容無關之文字,若經「第一屆台灣百大米餐廳大賽」活動小組發現,立即予以刪除。 | |
(7) | 參加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因推廣或行銷相關活動之目的,使用、重製或編輯參加者之留言文字,並得以使用於相關行銷媒體。主辦單位有權保存留言文字,作為資料存檔,並提供給其他方瀏覽、轉寄及下載使用。 | |
(8) | 如個人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或技術上問題,所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之情況,「第一屆台灣百大米餐廳大賽」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
(9) |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將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得獎者不得要求獎品轉讓、或折換現金,依各類所得扣繳辦法規定有關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均應併入個人所得辦理扣繳(包含實體獎品及現金給付)。 | |
(10) | 參加本活動者,若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第一屆台灣百大米餐廳大賽」活動小組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 |
(11) | 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本活動,「第一屆台灣百大米餐廳大賽」活動小組有權決定終止、變更或暫停本活動。 | |
(12) | 主辦單位對活動相關細節保有最終解釋權,公布事項以網站內容為準,活動網站(http://rice100.channelm.com.tw),請隨時上網查詢;洽詢電話:(02)2314-7911 游小姐,洽詢電郵:taiwanrice100@gmail.com。 |
(13) | 「第一屆台灣百大米餐廳票選」餐廳照片及商家資訊由網友提供。 |
(14) | 「一粒米二三事」部份文章由網友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