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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資訊:【總幹事】【徐文義】【2017/3/1 下午 09:01:31】 1. 本次大會無提供礦泉水,請各校自行準備。 2. 參加比賽隊伍每隊補助新台幣5,000元整【補助用於交通費、保險(參賽學生)、膳費、茶水】。) 3. 核銷注意事項: (1)膳費請檢附用餐名單 (2)學生保險請檢附保險名冊(公教人員請勿投保) (3)統一發票或店家收據抬頭請勿書寫桃園市國民小學體育促進會,應書寫貴校抬頭(務必注意)。 (4)賽事結束後一周內開立統一收據(繳款人:桃園市國民小學體育促進會)及原始憑證正本寄(送)興國國小總務處徐文義老師收,以利撥款事宜。 (5)補助款採電匯至貴校公庫,統一收據請務必詳填公庫帳戶及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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