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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資訊:【召集人】【倪儷菁】【2024/5/1 上午 10:52:07】 桃園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二次招生簡章.pdf
三、報名程序: 1.繳交相關文件資料(相關報名表件及資料請依序排列,以長尾夾裝訂成冊)。 (1)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二次招生報名表(如簡章附件一): (2)鑑定證(如簡章附件二):填畢並貼妥相片(需與附件一: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二次招生報名表所貼照片一致)。 (3)身心障礙考生應考特殊需求申請表(如附件三,無此需求者免填)。 (4)貼妥限時掛號回郵信封(每個35元)1個(以便寄發成績單)並填妥考生姓名、住址、郵遞區號。 (5)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桃樂卡)影本。 2.繳交報名費:術科測驗表現優異入學術科測驗費新臺幣2,700元整。 3.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免繳報名費:應檢附區、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 證明影本(非清寒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於報名時間同時繳交。
公告版-桃園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二次招生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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