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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資訊:【召集人】【倪儷菁】【2026/4/27 下午 03:54:31】 桃園市 115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二次招生一、報名日期及時間: 115 年 5 月 4 日(星期一)~114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 每日 08:00~16:00 ,逾時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報名地點同報考學校 大成國中輔導室 (03)362-5633 轉 613 四、申請資格 (一)已參加桃園市 115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國樂班第一次鑑定招生錄取分發,不得參加本次鑑定。若有前述情形,則取消報名資格,不得異議。 (二)七年級: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 (三)八年級、九年級: 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七年級、八年級學生,且所有考生不得跨年級報考。 (四) 非設籍本市學生經錄取後,須於 115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含)前將戶籍遷至本市始能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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