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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大成國中音樂班個別課教師之學生缺額〝修正〞公告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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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頁=> 桃園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二次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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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資訊:【召集人】【倪儷菁】【2025/5/1 下午 12:49:23】
桃園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二次招生
一、報名日期及時間:114年5月5日(星期一)~114年5月7日(星期三) 每日8:00~16:00 二、報名地點:報名地點同報考學校 大成國中輔導室 (03)362-5633轉613 大園國中輔導室 內壢國中輔導室 平鎮國中輔導室 新明國中輔導室
三、報名程序: 1.繳交相關文件資料(相關報名表件及資料請依序排列,以長尾夾裝訂成冊)。 (1)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二次招生報名表(如簡章附件一): 填畢並貼妥三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不修底片光面之黑白或淺色背景彩色相片。 (2)鑑定證(如簡章附件二):填畢並貼妥相片(需與附件一: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二次招生報名表所貼照片一致)。 (3)身心障礙考生應考特殊需求(如附件三,無此需求者免填)。 (4)貼妥限時掛號回郵信封(每個35元)1個(以便寄發成績單)並填妥考生姓名、住址、郵遞區號。 (5)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桃樂卡)影本。
2.繳交報名費:術科測驗表現優異入學術科測驗費新臺幣2,700元整。
3.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免繳報名費:應檢附區、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非清寒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於報名時間同時繳交。

(核定)桃園市114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二次招生簡章.pdf